近期,为保障合肥市中小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合肥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卫健委联合制定了《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新的管理办法将逐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确保校园内的“舌尖安全”。
《办法》的出台背景是对食品安全日益严峻的形势进行反思与提升,同时也是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重大创新。《办法》明确了学校在校园食品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特别强调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角色,要求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确保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食品安全的工作。这种制度的深化的实施将极大增强学校食堂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除此之外,《办法》还明确了食堂和外包供餐的管理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应采取自营方式供餐,以确保食品安全质量可控。而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方则需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做经营,并接受学校的管理。这种措施旨在防范因承包责任不清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每个承包方都能够严格履行责任,提高食品供应的整体质量。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办法》也规定了学校与食堂单位的日常监督机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确保从采购到留样的每一个环节具备严格的管理责任。这些规定使管理责任链条更加清晰,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整改,共同筑牢校园安全的“保护线”。
与此相伴的是,学校和食堂需依照国家标准制定科学的带量食谱,每学期公开一次带量食谱情况,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均衡营养。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合作也得到了加强——定期邀请家长参与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开展就餐满意度测评。这一方式不仅能提高学生的餐饮质量,也能让家长更加放心,为孩子的成长护航。
总的来看,合肥市最新实施的《办法》是对校园食品管理进行系统性提升的一次探索与实践,未来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为其他城市的学校食堂管理提供借鉴。通过这一些措施,合肥市正逐步构建起一个更安全、健康、营养的校园饮食环境,实际做到守护学生的“舌尖上的安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