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捌万伍仟元整(大写)(585000.00元)
若供货商对上述成果有贰言,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买卖体系或书面形式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歇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买卖集团项目办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贰言),质疑资料递送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路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络电话。
若供货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贰言,可在规则时间内经过网上投诉体系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买卖监督办理局提出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安徽省政府收购供货商质疑处理的办法》等法令和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景象奉告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买卖体系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买卖体系或书面质疑资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称号、地址、邮编、联络人及联络电线、收购人称号、项目称号、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己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首要负责人,或许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许盖章,并加盖公章。
4、质疑事项含有片面猜想等内容且未供给有用线、对其他招标人(供货商)的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质疑,没办法供给合法来历途径的;
肥东县人民法院食堂托付办理服务项目(2次)中标通知书已宣布,请中标(成交)供货商登录电子买卖体系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