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等五部分日前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办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办理办法》,清晰中小学要按规则树立食物安全总监、食物安全员,树立学生带量食谱拟定与公示准则。各校将约请师生、家长与食堂专员等一同建立膳食委员会,确认学生膳食收费标准、配餐食谱、收购投标等。(9月10日人民网)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物安全作业的告诉》,布置各地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食物安全作业,实在保证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而北京这两项准则则为学校食物安全加装了“笼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学校食物安全更是重中之重。由于中小学生是需求特别维护的要点人群,而学校归于会集供餐,食物安全若有闪失,易引起大面积损害。为筑牢学校食物安全防地,北京这两项准则作出周密组织,其间不乏立异类办理办法。
不管规则学生在校就餐坚持自愿准则,仍是要求学校食堂饭菜一概明码标价,或提出学校餐需公示供餐信息等,都是学生、家长和社会所等待的。其间最大亮点是“中小学须树立食物安全总监”,比较以往这无疑是立异之举。尽管社会上各种“总监”数不胜数,但短少食物安全总监。特别是中小学校,食物安全总监是一道重要稳妥。
望文生义,食物安全总监要对学校食物安全负总责。尽管《学校食物安全与养分健康办理规则》现已规则“学校食物安全实施校长(园长)担任制”,但由于校长担任行政、教育等许多作业,时刻、精力难免被分流,留给食物安全的时刻、精力就很有限。所以,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增设食物安全总监这一岗位,主抓食物安全作业。
从上述准则组织来看,北京为中小学规划了三级食物安全保证岗位,由低到高,分别是装备食物安全员、食物安全总监以及本校书记、校长。这三道稳妥明显让学校食物安全更稳妥,也让家长和社会更定心。其间,规则树立食物安全总监,这一立异之举值得在全国推行,甚至有必要成为保证学校食物安全的一种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旦中小学树立食物安全总监成为一种强制性国标,该总监既是学校书记、校长在食物安全方面最得力的帮手兼履行担任人,也是食物安全员的直接领导者,将与食物安全员以及学校食堂担任人、校外供餐单位担任人等一同构成看护食物安全的“长城”。当然,各学校还要结合实际,细化拟定《食物安全总监责任》并加强监督。
在国家层面上,尽管《食物安全法》《学校食物安全与养分健康办理规则》《餐饮服务食物安全操作标准》《食物运营答应和存案办理办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标准》等,已构成了相对完善的法规系统,但只要真实落地了,才干成为学校食物安全“维护伞”。包含食物安全总监在内的相关责任人,恰恰是执行这些法规的要害。
所以,既要强制中小学树立食物安全总监,也要使其深化学校食物加工一线、担任全链条食物安全办理,作用才可期。别的,新学期,北京校外供餐中小学校完成“桶餐到班”,减少了中间环节,也利于食物安全,值得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