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39.8平方米,项目用地面积2617平方米,本项目综合楼占地面积757.42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120平方米,其中:宿舍建筑面积1327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793平方米。主体四层,局部两层,框架结构,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发展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768.7308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价格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3.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10.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08:00起至2023年6月20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来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