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国道(现大青山街)交汇处西100米路北,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校园西北角
2.3招标规模: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高中宿舍、食堂项目施工,该项目占地面积352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12.9平方米。其中:食堂建筑面积4171.65平方米,1#宿舍楼、2#宿舍楼总建筑面积9734.59平方米,消防泵房406.66平方米以及配套公用设施建设。
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高中宿舍、食堂项目施工,该项目占地面积352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12.9平方米。其中:食堂建筑面积4171.65平方米,1#宿舍楼、2#宿舍楼总建筑面积9734.59平方米,消防泵房406.66平方米以及配套公用设施建设,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一中学高中宿舍、食堂项目监理,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修、室外配套及绿化、设施安装等投资、质量、安全、进度全过程工程监理)。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各自的网页截图;
(5)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各自的网页截图;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查询结果,如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企业的网页截图。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文件执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别的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本项目使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招标,请登录交易买卖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
7.2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登录时使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的CA锁或标证通移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