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全方面提升遂宁市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遂宁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推出《遂宁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标准(试行)》。该标准将自2025年1月2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规范校园餐管理,确保学生们的安全饮食,助力全面发展。
该标准精确指出,中小学的校园餐坚持公益性原则,主要是采用自主经营食堂的模式,严禁对外承包经营,并且不允许单独设置教师食堂。这表明,校方作为校园餐的管理主体,校长将是第一责任人。为了杜绝隐患,学校需严格执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确保每餐都有学校相关负责人、教职工与学生共同用餐,校长需每周至少陪餐一次,以便及时有效地发现并解决用餐中出现的问题。
按照标准,学校食堂必须设立专(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并配备充分的食品安全员。食材的采购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合格。食材采购实行招标制度,并鼓励国有公司参与供给。通过“遂心食安—大宗食材溯源监管平台”,学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食品安全的追溯管理。另外,不良供应商将被记录在“黑名单”上,以保证校园食品的安全性。学校食堂绝不可采购和加工预制菜、转基因食品以及其他高风险食材。
根据这一管理标准,学校食堂需配备专(兼)职的营养师,依据《学生餐营养指南》和《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等建立科学的配餐系统。每周会向学生公布带量食谱,确保每餐有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鱼禽肉蛋类以及奶类及大豆坚果类等四类食物中的三类以上供给,每周保证牛肉、鱼类、禽类和猪肝至少各1次的供应。菜肴的烹饪方式则以蒸、炖、烩和炒为主,严控高盐、高油及高糖食物的供应,确保学生能够摄取均衡的营养。
为了保障校园餐的正常运作,食堂财务管理必须做到专账、专用、专人管理,并且建立定期的财务审计机制。每学期将对食堂经费的收支情况做审查,确保账目清晰且准确。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桌同价,伙食费按真实的情况结算,并不得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此外,食堂饭菜价格也需明码标价,遵循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每餐价格建议控制在市场同类餐饮价格的80%以内,以保障学生的经济负担。
学校食堂须在显眼区域公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材进货来源及每周的带量食谱等信息,确保信息完全透明。同时,学校要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参与校园餐的安全检查。学校开设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实施“码上举报”的方式,立即处理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这一标准适用于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可依据真实的情况参照实施。自印发之日起正式试行,如上级出台新的规定,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遂宁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协同推进“校园餐”的智慧监管,并将其融入遂宁“城市大脑”的建设,致力于提高“校园餐”的管理透明度,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健康,守护他们的健康成长之路。
在这项标准的实施下,遂宁市正全方面推进中小学的食品安全,期望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