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把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坚持“边执法边普法”理念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餐饮经营主体浪费食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社会氛围。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三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2023年9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烧烤店进行日常检查,在当事人经营现场未发现其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其表示平时都是根据顾客需求来做配餐服务,未主动提示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的人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9月21日,执法人员对该烧烤店的整改情况做了“回头看”,发现该店点餐窗口贴有适量点餐的提示,在餐桌、墙壁等醒目位置张贴了“光盘行动”“拒绝浪费、珍惜粮食”等消费提示语。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食品城小吃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10月26日,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益一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食品城小吃店做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在用餐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该店负责人及服务员,发现其对《反食品浪费法》相关条文内容不了解。执法人员当即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法律宣贯,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事后,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益一分局联合市场管理方召集食品城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开展普法宣传,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反食品浪费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提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并为商户统一提供了反餐饮浪费的海报、标签,督促张贴到位。
2023年11月7日,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饭店经营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张贴、摆放有关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未主动对消费的人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顾客用餐后剩余食品较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后续经执法人员复查,当事人已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对服务员进行了教育培训,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本次发布的其他典型案例还包括: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的人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餐饮有限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案;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餐厅未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案;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饭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