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光村镇银行食堂食材供货商入围,招标人为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物金额来历自筹。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规模:经过本次招标,拟入围3家供货商,首要供给食堂所用蔬菜、肉类、冻货、调味品、米、面、油、厨房用品、生果、水产、家禽、蛋类、豆制品、酱制品、早餐包等。食材不管数量和金额多少,都要确保配送;每次配送的时刻和数量有必要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2.5本项目为入围招标,招标人不许诺、不确保任何入围单位的供货数量,入围单位详细供货量以实践产生为准。
3.1招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用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完结本项意图才能。
3.4财政要求:财政状况杰出,供给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安排审计的财政审计报告。招标人的建立时刻少于三年的,应供给自建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政审计报告,2024年今后新建立的企业须供给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状况杰出的许诺书。
3.5招标人2021年至招标截止时刻具有已完相似项目成绩不少于3项,供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供给2024年至今接连3个月企业社会保险凭据,建立缺乏3个月的,供给建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供给对应文件证明。
3.7依法交纳税收证明:供给2024年至今接连3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凭据或完税凭据,建立缺乏3个月的,供给建立以来的依法交纳税收凭据或完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税收的应供给对应文件证明。
3.8在“信誉我国”网站中被列入失期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中被列入严峻违法失期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联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不得参与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招标或许未区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违背上述两条规则的,相关招标均无效。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刻:请于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在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刻,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递送的截止时刻(开标时刻)为 2025年1月22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