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智汇沙洋”高校毕业生引留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逐步优化我县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沙洋县委组织部、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沙洋县教育局(下称“县教育局”)组织城区高中学校赴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36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沙洋县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26人,沙洋中学招聘教师4人,沙洋县后港中学招聘教师6人。
普通高等院校相关师范专业2024年、2025年本科毕业生,以上招聘对象不含专升本。
报名人员一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规定的门槛,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有非常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关院校及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4.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详见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录“沙洋教师招聘”小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在招聘单位进校宣传或组织召开见面会时,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结束为止,考生可提前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报名事宜。
(1)湖北大学报名点:2025年1月3日-1月13日(以到校宣传时间为准)10:00-17:00;地点: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楼广场。
(2)湖北师范大学报名点:2025年1月3日-1月13日(以到校宣传时间为准)10:00-17:00;地点: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3)湖北第二师范大学报名点:2025年1月3日-1月13日(以到校宣传时间为准);地点:行政楼。
(4)长江大学大学报名点:2025年1月3日-1月13日(以到校宣传时间为准);地点:东校区四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
(5)三峡大学大学报名点:2025年1月3日-1月13日(以到校宣传时间为准)10:00-17:00;地点:C2教学楼。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说课当天现场提交《沙洋县2025年度教师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测试形式:采取说课的方式来进行。报考岗位必须形成竞争比例,岗位和报考人数比例不可以少于1:3,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语文、物理、化学、数学、美术等)需报经沙洋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经市人社局备案后可以放宽招聘比例。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的,加试第一轮笔试。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第一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相关知识及教学技能,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分数合格线分(未达到最低分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说课环节。如有弃权,依次递补。
(2)说课。专家评审组成员全部从异地选派聘请。说课满分为100分,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7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评委现场打分,考生现场确认成绩并签字。说课最低合格线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排名。根据考生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分高者排名在前(未参加笔试者增加笔试环节,增加笔试试卷与第一轮笔试试卷不得相同)。
4.成绩公示:测试结束后一周以内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沙洋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测试成绩,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及排名。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拟聘用人选出现自动放弃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程序依次递补。
2.由沙洋县教育局、学校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拟聘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按照应聘人员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选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情况做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付(体检医院待定)。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国家免费师范生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其中符合《沙洋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沙洋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的,享受沙洋县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本次专项招聘由沙洋县教育局、沙洋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沙洋县委组织部、沙洋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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