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昆明重工中学中餐校外供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重工中学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资产金额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重工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4、本项目单价限价:初中生汉族套餐:13元/餐/人;小学生汉族套餐:12元/餐/人;回族套餐:13元/餐/人。
昆明重工中学中餐校外供餐采购项目 昆明重工中学中学、小学计划用餐人数约2200人,其中中学生约400人、小学生约1800人。具体用餐人数、时间、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学年,在配送期间,应接受招标人组建的考核小组进行有关考核,考核不通过或有一定的问题未及时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昆明重工中学(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672号附1号) 在学生正常上课期间供餐,供餐时间为每天中午中午12:00~13:50,下午17:50~18:30(具体以招标人规定的时间为准)。
2.6、招标规模:约442万元/年。套餐包含不少于:1净荤1串荤2素菜/份(菜品单份不可以少于100g),米饭、汤免费添加。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做完整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7、服务的品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督管理的实施建议》(昆检联发(2019)3号)等法律和法规,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法律和法规、规定、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严格者为准),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3.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示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3.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的企业,同时提供餐的供餐服务并确保食品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分餐、配送等环节符合有关要求的承诺书,如不能同时提供餐供餐服务的,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供应餐饮部分进行分包,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须提供上述承诺书,且不得再次分包。
(3)投标人须承诺若有幸中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社会信誉良好,且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记录,一旦在服务过程中查实存在上面讲述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学校保持追查资料真实性权利,在文件获取、开评标以及服务过程中发现有关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或者取消合同,构成违法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1、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方式:利用互联网报名(按要求将所需资料的清晰扫描件传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发送完资料后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资料)获取。
4.4、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大写:陆佰元整每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的缴纳方式:以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只能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6日9点00分至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