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布中小學校“校園餐”常態長效办理十條办法

发布时间: 2025-04-19 作者: 政府机构

  近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告诉,正式發布《中小學校“校園餐”常態長效办理十條办法》。

  《办法》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實把學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全面從嚴治校,真实把中小學校“校園餐”辦好管好,讓師生、家長和社會滿意,結合四川省實際,從強化責任落實、健全作业機制、保证經費投入、堅持公益屬性、加強經營办理、規范財務办理、加強激勵和培訓、強化才智監管、推广師生同餐、強化監督約束等方面,提出10條具體舉措。它們都有哪些亮點?

  《办法》進一步明確黨委和政府的屬地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中小學校主體責任。構建“向下負責、向上問責”的全鏈條責任體系,向下對轄區和學校負責,向上依照办理權限逐級問責,嚴肅責任追查,倒逼各方責任落實。

  堅持食堂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進一步加強膳食經費、供餐運營、食材採購、才智監管等办理办法。通過明確財務办理准则要求,健全中小學校食堂办理和食品安全獎懲准则,推广師生同餐等舉措,推動“校園餐”办理常態長效。

  《办法》要求,義務教育學校食堂(含初高用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不再引入社會力气承揽或许托付經營,不再簽訂新的承揽或许托付經營合同。高中階段學校食堂對外承揽(托付)經營的,不得收取或许變相收取办理費、承揽費、租賃費,食堂、檔口不得轉包分包。對中小學校食堂承揽(托付)經營、勞務外包、大宗食材供貨、校外供餐等,須通過招投標等公開競爭方法依法依規確定,不得直接指定。中小學校不得單獨設置教職工食堂。教職工在校用餐的,應當與學生同食堂購餐,並全額繳納餐費,確保同食材同質量、同菜品同價格,不得侵佔學生利益。

  明確開展中小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工程,提出加速推進中小學校食堂智能化办理系統建設,運用先進技術手法,強化線上監管、智能办理、監測預警等。定时開展自查自糾,加強家長和社會監督办理效果。強化審計財會監督協同貫通,審計部門適時開展審計。

  《办法》提出,審計部門要適時對中小學校“校園餐”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審計,教育主管部門每年選取特别的份额的中小學校開展內部審計,實現3年一輪全覆蓋。教育主管部門要催促中小學校建立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邀請“兩代表一委員”等參與日常檢查。要健全群眾舉報機制,全面实施“碼上舉報”。(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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